济南仲裁委员会商务仲裁中心是仲裁委与商务局联合成立的为异地商会会员提供仲裁服务的机构。
按照仲裁法的适用范围的规定,商会仲裁中心将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合同纠纷主要包括:
1、一般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等纠纷。
2、技术合同纠纷: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纠纷。
3、著作权合同纠纷:许可使用合同、委托创作合同、出版合同等纠纷。
4、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5、房地产合同纠纷:房地产转让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纠纷。
6、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涉外买卖、委托买卖、运输,技术转让、租赁保险和中外合资合作合同纠纷,涉外经济贸易中的其他合同纠纷。
7、其他民商事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是指经常出现在房地产、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中的侵权纠纷。
以上纠纷,只要当事人达成了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或仲裁补充协议,都可以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14年6月18日,济南仲裁委员会商务仲裁中心在商会秘书处正式设立服务站,有需要仲裁服务的会员可及时与之联络。
济南仲裁委地址:经十路20800号
联络人:王陶甄(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济南市中小企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秘书长)
电话:0531-82095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