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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出台支持非公经济发展“34字”
发布时间:2018-03-09 13:26:43    浏览次数:1169     字休:    
 

227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相关内容,共34条。
  《若干政策措施》亮点多多。其中首次提出“打造非公有制经济大数据库”。针对非公企业普遍反映的土地问题,新政首次提出“建立工业用地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制度”,设置亩均税收等指标,将企业分为重点扶持和鼓励提升类、整治提升类、落后淘汰类,将资源消耗大、经济效益差的僵尸企业依法进行破产、改制处理,释放用地空间。
  针对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中小微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年贷款额不低于50万元,且单笔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可按年度实际融资费用的40%申请财政补助,每个企业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成立市企业管理提升领导小组,建立规范化改制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改制工作方案,到2019年底推动全市50%以上规模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任务。
  在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量子科技、生物医药、先进材料、产业金融、现代物流、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等十大领域内,对在济南市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法人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此外,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上“云”。2017年到2019年,每年设立2000万元企业上云专项引导资金,3年内推动1万家企业上云,对评定为上云标杆企业的,奖励10万元,其他上云企业按上云内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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