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家庭非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
在为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的基础上,从2015年起,为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家庭非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资助比例按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学生的8%确定,资助标准为800元/生/年。
二、为注册托幼机构在园儿童免费查体。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注册托幼机构在园儿童进行免费查体,查体率达到90%以上。
三、新增社会养老床位3000张以上。
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增社会养老床位3000张以上,建设一批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
四、开办“家庭电视老年大学”。
在济南教育电视台开办“家庭电视老年大学”,全市百万老年人足不出户学习书法、绘画、声乐、舞蹈等老年大学课程,满足老年人学习需求。
五、残疾人万人培训就业。
全年残疾人新增就业2000名,培训残疾人8000名。
六、提高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
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320元提高至380元。
七、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4400套。
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4400套,不断解决城市住房困难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
八、改造农村危房2000户。
2015年计划组织改造农村危房2000户,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九、解决2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推进水源工程、铺设供水管网及配套工程建设,解决2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十、开辟公交线路20条,更新绿色公交车400辆。
开辟公交线路20条,更新绿色公交车400辆,完善乘客出行综合服务信息系统。
十一、打造智能化交通管理平台。
搭建济南交警公众服务平台,建设APP、微信、微博等多个移动互联网信息渠道,开展各类交管业务查询,提供交通诱导、事故快处、自助移车等各类服务。
十二、实施新增千万平方米供热能力工程。
实施东区燃煤替代供热长输管网工程,自章丘电厂首站出线,主要建设工业北路、工业南路等约23.6公里的长输管网,工程竣工后可增加2000万平方米的供热能力,缓解东部地区的供热矛盾。同时,可替代东部地区环保措施较差的小型热源厂及锅炉房,有效改善空气质量。
十三、柴油黄标车“黄改绿”。
引导鼓励符合省、市规定要求的柴油黄标车,通过加装排气净化装置,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Ⅲ以上标准的绿标水平,换发“黄改绿”标志,按绿标车进行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柴油黄标车全部完成治理改造。做好“黄改绿”车辆补贴资金核发兑付工作。
十四、完成市区26座山体绿化。
完成绕城高速内和长清大学园区山体绿化26座,其中山体绿化提升10座,建设山体公园16处,在山体公园内设置健身路径。
十五、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在10个县(市)区建立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和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在街道(乡镇)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在1000个村(居)设立法律服务点。在全市10个县(市)区法院、看守所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00件以上。
十六、建立农民工服务(维权)在线网络平台。
建立集微信、微博、网站于一体的农民工服务(维权)在线网络平台,实现农民工足不出户即可维权、享受服务。
十七、大型商场超市食品安全查询机覆盖率达到100%。
全市大型商场超市的食品安全查询机覆盖率达到100%,为群众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查询便民服务。
十八、新建40个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示范点。
新建40个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示范点,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带动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