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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力争后年底过半农户住进新房
发布时间:2013-05-27 16:04:17    浏览次数:1356     字休:    

    5月23日召开的全市城镇化工作会议,下发了《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示范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根据意见,济南市将重点建设章丘市刁镇、平阴县孔村镇等6个省级示范镇以及历城区柳埠镇等3个市级示范镇。力争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市半数以上农户住进新房。

    根据意见,济南市将建设章丘市刁镇、平阴县孔村镇、济阳县崔寨镇、商河县玉皇庙镇、历城区西营镇和长清区万德镇6个省级示范镇。2013-2015年,省级示范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5年,镇均新增建成区1.5平方公里以上,新增镇区人口1.5万人以上,形成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次中心,培育一批布局合理、经济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进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的重点镇和明星镇。

    建设平阴县安城镇、历城区柳埠镇、长清区五峰山街道3个市级示范镇。2013-2015年,市级示范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5年,镇均新增建成区1平方公里以上,新增镇区人口1万人以上,打造一批在全市有较大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的重点镇。

    从今年起到201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8000万元配套和扶持省、市级示范镇建设,并将适度扩大示范镇财权。

    此外,济南将继续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在充分考虑区域发展实际和农民生产生活客观需要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争取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市半数以上农户住进新房。2013-201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农房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根据农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对各县(市)区“以奖代补”。

    根据意见,济南市要求,农房集中建设项目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首先使用未利用地和劣等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农民凡入住新房的,应拆除原住房,为旧村址土地整理复垦或发展二三产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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