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继承
发布时间:2011-07-27 10:40: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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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日报》报道,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7月启动。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将形成职工和居民两个适应不同群体、相互衔接的制度平台,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依法强制实施,由用人单位缴费,缴费多,待遇相应高;而居民(包括城镇、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自愿原则,个人(家庭)缴费,缴费较少,有政府补贴,待遇水平相对较低,是保基本、托底的制度。对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选择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但是政府鼓励他们优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具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分从100元至1000元10档。
城镇居民的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实行实账管理。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