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厦航、川航、西部航空、祥鹏航空、昆明航空、深圳航空、山东航空、大新华航空等多家国内航空公司发出通知称,自今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由40元调整至50元,上涨25%;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由70元上调至90元,上涨28.6%。
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享受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优惠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5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
今日前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不补收燃油附加费。今日前出票的客票在今日(含)之后改签乘机,也不补收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