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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第二次理事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1-02-16 10:33:46    浏览次数:1753     字休:    
        2007年4月15日,我会在山东新闻大厦召开第二届第二次理事会议。此次会议是换届后第一次理事大会,主要通报一下第二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的有关议题。
     一、通过任命专职副秘书长(略)二、调整会费标准(略) 三、增加会员活动(略)  四、完善会务费用规定。
     随着商会社会影响的与日俱增,参加商务活动的机会不断增加,商会领导尤其是副会长以上人员代表商会出席重要的政商活动日益增多,为此,研究拟定了今后凡因公出差差旅费的报销标准。
     1、机票、火车票等,实报实销。
     2、住宿费方面:除北京、上海、深圳住宿费1000元/天外,其他地方500元/天。低于此标准的实报实销,高于此标准的部分由本人自负。
     3、市内交通方面:补助100元/天,实行包干制,不再报销。
    4、本着节约的原则,凡因公出差人员应在会议规定的时间、要求内结束行程,逾期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负。
以上拟定标准经与会人员达成共识,举手通过,作为现行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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